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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擺脫鯨鯊終結者的惡名

 
 
台灣是唯一吃鯨鯊的國家
鯨鯊是世界上最大的魚類,體長可達20公尺,因肉質白而細嫩如豆腐,俗稱「豆腐鯊」,又因個性溫馴、行動遲緩,也稱「大憨鯊」。
卵胎生的鯨鯊,需要二、三十年的時間才能達到性成熟繁殖後代,但往往未達成熟體型便遭到人類的捕殺,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於二○○二年將鯨鯊列入保育動物,美國、澳洲、貝里斯、宏都拉斯、菲律賓、馬爾地夫、泰國、印度等國已經禁捕豆腐鯊,而台灣卻是全球鯨鯊最主要的消費市場。
豆腐鯊對人類而言是毫無攻擊性的傻大個,平日只以非經濟性的浮游生物和小魚小蝦為食。正因為鯨鯊有表層巡游的習性及溫和善良的特性,因此很容易被漁民攻擊捕捉,甚至誤入定置漁網。                     
 
台灣並沒有需要倚賴捕豆腐鯊才得以維生的漁民,豆腐鯊通常是誤入定置網中,或是在鏢捕時所意外捕獲的,豆腐鯊對漁民來說是筆意外之財。相對於鯨類保育運動的發展,台灣對於鯊魚的態度則像是在開倒車。但是在目前法律無法保護,業者又以經濟利益為先的考量下,要保育鯨鯊簡直是難上加難,這要讓社會大眾揚棄味覺好奇以及觀賞圈養動物的心態,由觀念上徹底改變才有可能成功。鯨鯊是海洋中體型最大的魚類,當我們不斷享受美食之際,可曾關心過牠是什麼樣的動物呢?
 
台灣目前在鯊魚保育上所面臨的困境包括︰民眾對鯊魚的誤解,認為鯊魚「窮凶極惡」,不值得同情;民眾好嚐珍禽異獸的飲食習慣以及好面子的虛榮心,非必要的消費惡習促使鯊魚銳減;漁民欠缺保育的觀念,縱使自知鯨鯊捕獲量越來越少、體型越來越小,但因為「我不捉,別人也會捉」的心態,造成了大家毫無遊戲規則競捕的現況;政府不夠重視漁業資源的管理,投入研究的人力、物力太有限,讓過度漁業危害海洋資源的永續。
 
其實,台灣學者喊鯨鯊保育已經十年了,但是從未獲政府重視。政府之所以遲遲不敢對捕鯨鯊的行為加以限制,主要是怕重蹈當年禁捕海豚的覆轍,引起漁民們集體抗議。但是,鯨鯊資源之保育及管理已是世界的潮流趨勢,台灣漁業署近幾年明訂鯨鯊限捕政策,96年捕撈三十尾的上限。而台灣又是鯨鯊的最大利用國,因此政府加緊對於鯨鯊保育,責無旁貸!
 
政府應該正視海中資源逐漸耗竭的問題,並針對族群數量可能下降的魚種作保育,並以身作則,若連自家經營的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都要為了節省成本,而不提供魚類適當的生存環境;或是為了觀光賣點,到處搜羅奇異物種,而不惜犧牲許多海中生物,那麼,怎麼能責怪漁民為了自身利益,不擇手段地掠奪海洋資源?然而,如果廣大民眾仍依著寬裕的經濟條件,無節制的追逐各式珍稀海鮮,那麼,不單只是鯨鯊,而是更多海中奇特的物種,在我們還來不及了解時,便早已耗盡了。不將鯨鯊列為保育動物,鯨鯊資源恐有潰滅的一天。
 
根據野生救援組織WildAid的調查,在海洋生態系中居於最高掠食者地位的鯊魚族群,已經因為過渡捕撈及消費而面臨數量銳減的危機。鯊魚數量的銳減將嚴重影響海洋生態,並且以人類無法預測的方式,影響其他的魚群數量。鯊魚因有壽命長、生長慢及性成熟晚的特性,因此易因過度的漁業活動而受到傷害。鯊魚漁業通常屬於極盛而後枯竭的模式,在世界上有許多地方,魚都被過度捕捉,有些鯊魚的數量已經減少了90%。
許多海洋保護區,如加拉巴哥群島和可可島,經常因價值不菲的魚翅需求量增加而進行非法捕殺。重金屬、化學物質和廢棄塑膠污染海源,也對鯊魚造成傷害。世界上越來越多地區將海洋當做廢棄場,海洋與沿岸品質惡化,更加重對鯊魚的威脅與其食用者的健康。
 
對鯊魚的誤解,讓人類對鯊魚的處境較不同情。其實,全世界最危險的鯊魚只有四種:大白鯊、牛公白眼鮫、污斑白眼鮫及豹紋鯊,大部份的鯊魚並沒有危險性,這是因為只有體長超過2公尺的鯊魚才有危險性,但有83﹪的鯊魚不滿2公尺。鯊魚會攻擊人類,原因是錯看成別的獵物或真的找不到食物,不過當牠們被激怒時,也會主動攻擊人類。鯊魚中只有珊瑚礁鯊會為了領土而戰,不過只要不激怒牠就會沒事。由於對鯊魚的認知不足和缺乏研究,造成鯊魚面對絕亡的厄運。
 
 

關於日本鯨鯊救援之程序

鯨鯊偶爾會因誤入漁民的定置網而遭捕獲,由於日本人不吃鯨鯊肉;而魚翅雖然單價高,但久久才抓到一尾,處理起來不敷成本,所以,一般漁民會將長度小於4公尺的鯨鯊賣給水族館或海遊館;而大大的鯨鯊,由於沒有設備妥善照顧,故釋回大海。大阪海遊館在日本南部以布利設有海洋生物研究所,附近有專為鯨鯊設計的港口,並不提供漁船停泊,且水質良好,適於牠們生存。

他們將捕獲的鯨鯊就近安置於該港觀察一至二週,若鯊魚之健康狀況良好,且接受人類餵食,便將鯨鯊移入海洋生物研究所內的鯨鯊池中馴養。該池是邊長10公尺的八角形水泥池,對角線超過20公尺,有足夠的空間活動,待適應後,才再運至大阪的海洋生物博物館供民眾觀賞或學術研究。

然而,每個動物都有牠的個性,有些鯨鯊不願在人為環境下生存,並以拒絕進食的方式抗議,所以,如果在觀察期間,鯨鯊沒有「索餌」的行為,日本海生館便會釋放該尾鯨鯊,讓牠重回大海。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成功飼養鯨鯊的國家,1934 年三津水族館首先飼養了一尾 4.5 公尺長的鯨鯊,存活了 122 天,其後又陸續有許多水族館亦開始飼養這種巨型魚類,捕獲時體長一般在 3.7~5.6 公尺,飼養期間從 3 天至 630 天不等,其中以沖繩紀念公園水族館要是個中翹楚,最長飼養期間可長達 5 年 7 個月。

 

關於澳洲的鯨鯊保育方案

在西澳州(West Austarlia),從 1989 年開始發展一種特別的觀光產業,就叫作「與鯨鯊共游」觀光業。西澳洲濱臨印度洋,有豐富的珊瑚礁群,每年三、四月(也就是南半球的秋天的時候),是珊瑚產卵的季節,這段期間會吸引大批以浮游生物為食的鯨鯊,到珊瑚礁群(Ningaloo Reef)覓食。

澳洲人很早就意識到維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從 1982 年開始,一位澳洲學者在西澳洲珊瑚礁區進行鯨鯊研究和拍照等工作,後來西澳國家公園和野生動物保育部門委託這位學者進行四年的調查。

由於對鯨鯊有了基本認識,再加上政府鼓勵以觀光取代獵殺,十三年來,這項生態旅遊,每年吸引超過三千人次到大海裡觀賞溫馴、巨大的鯨鯊,一年為西澳賺進六百萬澳幣,這大約一億兩千萬台幣。

澳洲主管當局在 1989 年,也就是鯨鯊觀光業開始那一年,已經明訂人與鯨鯊相遇時的嚴格規定,以減少觀光對鯨鯊的衝擊。譬如:在海中觀賞鯨鯊時,如果在牠頭部兩側,必須在三公尺之外,如果在前鰭到尾端,就必須在四公尺之外,而且觀賞時,絕對不能使用閃光燈、引擎推進器,也不可以接觸、或騎在鰭背上,不能快速移動、或做太大的動作,以免驚嚇到鯨鯊。

對於經營這個鯨鯊觀光產業的業者,政府也有嚴格的篩選和限制,每兩年重新發一次執照,每次只發 14 張,而每張執照只限一艘船載客。通常業者在每年三月底到五月底賞鯨鯊,這三個月間每天只能出船約四次,每次只能載客二十人,船必須在距離鯨鯊 30 公尺外就停止,每隻鯨鯊只能有一艘船接近,一次限制八到十個遊客下水。雖然西澳洲對於鯨鯊觀光產業的規定是這麼嚴格,目的就是希望觀光與保育還是能取得平衡點。

 

人類對於全世界最大的魚兒-鯨鯊,習性、洄游路線、繁殖等生態,所知非常有限,僅知牠廣泛分布於南北緯三十度間,是大洋回游魚類,通常跟著潮流走,牠沒有其他鯊類的尖銳牙齒,屬於濾食性鯊魚,溫馴沒有攻擊性,由於台灣東部有黑潮經過,所以鯨鯊會循著黑潮從菲律賓到台灣恆春、東部海岸、日本,而澎湖一帶海域則曾有鯨鯊繁殖的記錄。

其實,一尾活鯊魚的觀光價值遠超過一尾死鯊魚。

以鯨鯊為例,台灣的盤中飧,到了西澳海岸卻是與人和樂共存、每年至少帶來兩億生態旅遊收益的主角。希望哪天這些體型龐然的「溫柔的巨人」來到台灣海域時,等待他的,是一雙雙願意陪牠同游共潛的溫柔眼神,而非餐桌前手持刀叉的貪婪目光!

 

 

                                                                                                                

                                                                                                                文取自台灣動物之聲加以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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